宜兴网讯 说到唐僧肉,立马想起《西游记》中的唐僧,各路妖怪为吃他身上一块肉使尽各种招数。但如果告诉你,成都街头就有唐僧肉卖,你信不?日前,成都一家小食店就挂出了“唐僧肉”的招牌揽客,如此个性的小食店还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,而这个“唐僧肉”就是“糖色+花生+巴骨肉”。 其实不过是些传统原材料,取的是谐音字,和真正的唐僧没啥关系,老板这么做无非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可细细想来,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,也未必能收到好的效果。《西游记》里只有妖魔鬼怪才要吃“唐僧肉”,正人君子肯定不会碰的,若是消费者买“唐僧肉”吃,就算味道再好,又咽得下去吗? 展开来说,现在什么都讲究“包装”,在店名、菜名上同样如此。若仅仅是取个悦耳的名字来打动人心倒也无可厚非,可一些商家取的店名、菜名也太雷人了,诸如“鸦片”、“强盗”、“土匪”、“二奶”、“流氓”、“男欢女爱”、“小密傍大款”、“小姐拉客”等等,看到这样的玩意儿,人们恐怕不是怦然心动而是胆战心惊了。奉劝老板们还是悠着点好,让人们的眼睛清净点。职能部门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,若放任自由,还不知会冒出什么“不堪入目”的名字来。(朱慧松) |